关于肖晗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1-02信息来源:新花园官网
各科(室)、站、中心:
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:
肖晗春同志任设计管理和考核科科长,免去环境和能源统计科科长职务;
胡新时同志任环境和能源统计科科长,免去农村统计科科长职务;
阙宏丹同志任综合核算科科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综合核算科副科长职务;
罗莱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(试用期一年),免去社会事业统计科副科长职务;
邹巧同志任市经济社会调查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市经济社会调查中心副主任科员职务;
谭阳飏同志任市经济社会调查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市电子计算站九级职员职务;
李玉玲同志免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。
中共新花园官网党组
2017年12月25日
责任编辑:人教科